12类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
9月25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(2024年版)(征求意见稿)》。
据悉,我国于2021年首次印发实施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排除清单》),清单中列入了废水基钻井泥浆及岩屑等6类固体废物。《排除清单(2024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在 2021年版的基础上修订了1条、增加了6条,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、涂料制造、镍钴冶炼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、环境治理业五大行业及非特定行业,共7类固体废物。
详情如下:
关于公开征求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(2024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
为贯彻《环境保》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,推动分级分类管理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(2024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“意见征集”栏目(.cn)检索查阅。
各机关团体、行业协会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,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。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。
联系人: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刘婷婷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
电话:(010)65645768
传真:(010)65645771
邮箱:hwmd@mee.gov.cn
邮编:100006
联系人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刘宏博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
电话:17319150060
邮箱:Liu.hongbo@craes.org.cn
邮编:100012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24年9月23日
(此件社会公开)